江苏省哪些商品必须使用条形码,六类商品必须使用条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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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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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 | 江苏苏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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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应当在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18994389084
(一)食品、卷烟、酒、饮料;
(二)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
(三)日用化学品;
(四)儿童玩具;
(五)家用电器;
(六)化肥、农药。
第二十条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
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许可他人使用。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伪造商品条码;
(二)冒用他人的商品条码;
(三)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
(四)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五)其他违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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